足协评议:海港2-1梅州,海港两粒进球均应判无效,主裁判罚错误

07月03日讯 中国足协发布了一项新的裁判评议,其中包括上海港vs梅州客家和上海港vs武汉三镇在内的三项判罚。

根据评论,在海港2-1战胜梅州的比赛中,奇塔迪尼和吴磊的两个进球都应该被判定无效,裁判在现场判断有效进球。此外,在海港vs三镇的比赛中,裁判错过了海港球员王振澳的黄牌。

判例一:

在中超第七轮补赛中,梅州客家VS上海港。比赛第54分钟,上海港18号球员进球。进球前,他的手臂被怀疑与球有接触。裁判现场判罚进球有效,VAR未干预。

对于这个案例,评审小组一致认为,从VAR可以查看的相关视频图片来看,并不能准确证明上海港18号的手臂在进球前是否与球接触。在评估过程中,评估小组从其他渠道和角度查看了慢速回放视频,确定了上海港18号进球前手臂与球接触的客观事实。因为球员的手臂触球后立即得分,所以按照规则应该对他的手球犯规进行处罚,进球无效。裁判有效地决定了现场进球的错误。此外,由于上述情况,当VAR看不到能够清楚地证明海港队员手臂与球接触的图片时,VAR不应被视为错误。

判例二:

在中超联赛第七轮补赛中,梅州客家VS上海港。比赛第67分钟,上海港3号队员在争夺位置时与梅州客家15号队员进行了身体接触,然后上海港7号队员进球。裁判现场进球有效,VAR未干预。

对于这个案例,评审小组的大多数成员认为,在进球前,上海港3号在与对方球员争夺位置时拉动了犯规。犯规影响和限制了对方球员的行为。他们应该首先判断他们的犯规,然后7号球员的进球无效。裁判在现场判断进球有效,VAR没有干预。

判例三:

在中超联赛第16轮,武汉三镇VS上海港。比赛第29分钟,当上海港19号队员防守武汉三镇11号队员时,双方身体接触后摔倒在地。裁判没有当场犯规,VAR也没有介入。

对于本判例,评审小组一致认为,上海港19号正面踢人犯规不考虑对方可能造成的危险。从接触力度、部位等因素来看,属于鲁莽犯规,应直接判处任意球,并出示黄牌警告。裁判当场决定错误,错过犯规和黄牌。此外,犯规不是使用过度力量的严重犯规,不应出示红牌,VAR没有正确干预。

本期足协主要对中超联赛、中甲联赛、中乙联赛、女超联赛等11个案例进行了评议。评议小组认定其中有6起裁判错误判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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